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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

  4月26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,该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  作为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律,1980年2月12日通过的学位条例建立了我国学位制度,开启了教育法治建设进程,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
  学位法的主要内容包括:完善学位工作体制和学位授予资格制度,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和实践要求;细化和明确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,确保学位授予质量;强化学位质量保障,加强关键主体、关键环节把关;完善学位争议处理程序,保护学位申请人、学位获得者的合法权益。

  该法有6个方面的亮点:明确了三级学位工作体制;完善学位授予资格审批制度;构建分级分类的学位制度;完善学位授予程序;强化学位质量保障;健全学位授予争议的解决途径。

  (来源:科技日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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